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有效旅馆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旅客的住宿安全。旅馆应当在公共区域、客房放置安全提示的相关资料,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旅馆的设施设备、客房用品应当配有相应的安全使用说明。遇到有可能危及旅客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形时,旅馆必须向旅客进行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预防危害发生的措施。因旅馆原因致使旅客遭受人身损害或者财物灭失、毁损的,旅馆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鼓励旅馆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