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全日制民办教育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有效民办学校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学校财务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审计报告应当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