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全日制民办教育若干规定第二十条有效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寒暑假期间带薪休假、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并依法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医疗等各类社会保险,按时缴纳保险费。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