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货运经营者应当公平交易,参照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签订运输合同。

货运经营者不得违反规定超限超载运输货物,不得混装危险货物或者国家禁运物品。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