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五条已废止市、区人民政府的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计划部门、经济综合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管理、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