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和警校经常性联系制度,组织教育、公安、工商、文化、交通、卫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维护学校周边治安、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社会秩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