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和文化、科技、社会公益等社会实践活动,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加强学校课外活动基地建设。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