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第二条已修改在本县境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管理活动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