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尊重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自治权利,不得在居民委员会工作任务外布置工作。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