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对各民族公民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使各族公民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社会主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地方法规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