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勘查、采掘古生物化石的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勘查、采掘。勘查、采掘活动结束后30日内,将采掘出的所有古生物化石清单报采掘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