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没收的古生物化石应当移交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博物馆保存。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