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刘家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条例第五条已废止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区内的建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统一规划、连片治理、合理开发、防治结合的原则;(二)库区建设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运发展规划、村镇规划相衔接的原则;(三)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四)谁投资开发、谁经营管理的原则;(五)开发利用注重保持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原始风貌,建设项目的布局、造型、高度、规模、风格和色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