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修改

鼓励开展适合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健身活动,体育健身场馆应当为残疾人开展健身活动免费开放并提供方便。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