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已修改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的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罚款。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