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四章 医疗执业管理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执业登记的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医疗机构开展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另行取得单项诊疗服务许可的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