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国有、集体、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因资源枯竭关闭矿山或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闭坑或报废矿井,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