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凡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国有、集体、私营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者,应依法向自治县缴纳资源税,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