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勘查、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矿产资源和矿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