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信访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已废止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其他机关、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信访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信访事项的处理,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2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