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信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了保持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