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职务科学技术成果实施转化的,科学技术成果完成单位与成果完成人可以根据不同的转化方式,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约定成果完成人应当获得的股权、收益或者奖励。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