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二条已废止本办法所称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是指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在闽江入海口的梅花水道划定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