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与企业相适应的形式,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企业应当尊重和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职工应当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支持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