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农业自然资源综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7月2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