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本市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依法在本市设立科学技术奖项。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