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五章 科技创新保障第四十条已修改利用本市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择优确定项目承担者。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在政务网站上公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申请资格条件和项目立项结果等相关信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依照其规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