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二章 科技创新引导第十五条已修改利用本市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应当重点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建立科技创新绩效综合评价制度,对利用本市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进行考核。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