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章 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建设单位或者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报告或者事故鉴定机构作出的事故鉴定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作出复查结论。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