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才市场条例/第二章 招聘与应聘第十二条已废止用人单位招聘人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女性工作的岗位外,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招聘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招聘条件。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