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会审计条例/第四章 审计权限第二十七条有效工会经审会审计监督的事项包括:(一)各级工会的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二)工会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和经营活动;(三)工会经费计拨单位的工会经费计提、申报、拨缴、上解事项。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