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三章 招标和投标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招标人应当科学合理地划分标段,对主体工程技术上不可分割的工程不得划分标段。招标人不得将工程建设项目肢解发包。强制划分标段的,视为肢解工程。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