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5日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4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的《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