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节约能源信息服务平台,完善节约能源统计、节约能源政策、节约能源标准,定期发布节约能源新产品、新技术信息,为社会提供节约能源指导和服务。制定并公布鼓励推广的节约能源技术、产品目录,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使用先进的节约能源技术、产品。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