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开发、加工、转换、经营、利用、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