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保障台湾同胞投资权益若干规定第八条有效台湾同胞投资者及其随行眷属、聘用的台湾员工,可以向福州市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两年有效多次往返的入出境签证。因商务活动需出境前往他国的,可以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护照》。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