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市卫生部门会同市残疾人联合会确定残疾评定机构。残疾评定机构根据国家残疾评定标准开展残疾评定工作。区残疾人联合会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残疾评定工作,评定费用由区财政承担。经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符合残疾标准的,由区残疾人联合会发放残疾人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