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预防和康复第十一条已修改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开展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时,应当针对事故、灾害、环境污染等致残因素,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残疾的发生。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