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乡空间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建立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城市空间基准,实现信息共享。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