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已修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编制沿江、沿湖等重要景观地段,历史文化街区、城市广场、商业文化中心以及重要交通枢纽周边的城市设计,纳入各层次城乡规划。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