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办法/第四章 服务措施第三十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台湾同胞投资者和台湾同胞投资企业的台湾籍员工的子女就学、就业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