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办法/第四章 服务措施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鼓励通过建立融资平台、创办担保机构等形式,为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开展金融和投资服务;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开展风险投资业务,支持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发展。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