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鼓励和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办法/第四章 服务措施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台湾同胞投资事宜,为台湾同胞投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