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依法应当由规划、环保、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物价、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