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污染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者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人畜粪便、农作物秸秆的综合治理和利用,逐步实现农村垃圾的集中处置,减少农村水体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8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