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新建物业与前期物业管理/第二节 附属设施设备的配置第九条已修改新建物业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房屋套数的最低比例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核定。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