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倡导和培育健康、科学的食品安全文化,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