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章 食品生产经营/第五节 食品摊贩第四十六条已修改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食品摊贩登记卡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继续经营的,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办理延续手续。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在其摊位显著位置公示食品摊贩登记卡。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