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价格条例/第三章 政府定价行为第十八条有效政府定价机构制定与城乡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价格,应当合理区分基本与非基本需求,兼顾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