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县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用水户对水表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向法定检测机构申请检测。计量误差超过规定标准的,供水单位应当换表,并承担换表及检测费用;计量误差符合规定标准的,水表检测、拆装等费用由用水户承担。地方法规 ·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8月2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